電視購物威力大,消基會六月初進行抽查,結果發現:電視購物頻道販售的食品、化妝品幾乎全部都有廣告不實或誇大,主管機關不能坐視不管。消基會抽樣觀察了購物台販賣的15組商品,結果有六件食品類商品聲稱有醫療效果,六件則是用語誇張,有誤導消費者之嫌,四件化妝品廣告內容,可能誤導消費者具備療效。另有一件化妝品查不到登記字號。消基會表示:目前食品及化妝品涉及「療效」的罰則不一,嚇阻效果有限,建議主管機關修法加重罰則。(彭群弼報導)

電視購物頻道天天轟炸閱聽人,每隔一鍛時間就會傳出商品害人事件。消基會六月初抽錄了十五件電視購物商品,並進行比對調查,購物台涵蓋目前主力購物台業者,消基會認為:所有業者都有廣告不實及誇大的現象。十五件商品當中,標榜保健食品最多,特別是強調可以瘦身,健康,美麗,此外,化妝品數量也不少。消基會發現,有六組食品類產品,廣告用語涉及「涉及醫療效能」,超過食品類商品的半數,宣稱內容包括:預防、改善、減輕、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,例如宣稱可以壯陽、治療失眠、有效改善關節炎等等。有六件食品類廣告,用語雖然沒有涉及療效,但因為情節誇張或可能產生誤解,包括可以減肥,抗老等等。

至於化妝品類,消基會搜測的4件化粧品廣告,全部都有可能導致消費者誤認產品具備有醫療效果,或誤認可以針對特定疾病,或暗示具備的添加成分具有藥理功能等等誤導的說法,用語包括::抗老化、治療青春痘、DNA修復活化等等,此外,還有一件化妝品廣告所登載的許可字號查詢不到

消基會認為:電視購物廣告普遍誇大,原因顯然與稽查不夠,罰則過輕有關。目前食品廣告如果涉及療效,最重可罰一百萬,但化妝品只有十萬,兩者罰則不成比例。此外,化妝品管理條例當中,對於廣告誇大部分也沒有專章處理。最重要的法律手段則是日前公平法日前完成修法,一旦有廣告不實,媒體也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,最高罰金高達兩千五百萬,購物台業者不應該以身試法。更要求公平會應該挺身而出,強力執法。

消基會最後也建議消費者:均衡的飲食、正常的作息,以及適當的運動才是保養健康,追求美麗的不二法門,有病找醫生,不要亂吃保健食品,電視購物,貨比三家,不要聽信購物專家的說詞,食品及化妝品都不可能具備醫療效果,做好自保,買到不符合理想的產品,立即退貨。


新聞來源 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624/1/281lq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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