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0-01-12 記者:文╱石雅嵐

有人說眉上有痣易惹是非,人中長痣是勞碌命,似乎每顆痣各有涵意……
若想試試除痣去霉運、帶來新氣象,
行動前,要先下哪些功夫,選擇適合的除痣法?
前TVBS主播拉娃谷幸前些日子除掉右邊眉峰上的黑痣,她說,不僅上妝更方便,也希望藉此機會,為自己的事業帶來新氣象。

在保險公司當業務的雯庭,最近業績不理想,與同事的相處也出現問題,事事不順的她非常困擾,為了改運,跑去算命。算命老師說雯庭右臉頰有顆「招小人痣」是諸事不順的主因,只要點掉,一切雨過天晴。急著走出陰霾的雯庭衝動地讓算命老師點痣改運,沒想到才過幾天,臉上點痣時產生的小傷口竟開始化膿發炎、甚至潰爛,驚嚇不已的她趕緊前往皮膚科就診,才即時保住自己的臉。

無論是遭遇工作不順、感情受挫,或單純為了愛美,「除痣」一直都是熱門話題,只是,除痣得注意哪些事?哪些除痣法才能讓自己真正「煥然一新」?

痣多為良性,可不除 只要留意是否病變

桃園長庚醫院美容中心主任胡倩婷指出,從醫學角度解釋,「痣」為人皮膚上的良性腫瘤,正常狀況下,對健康不會造成影響。至於個人身上痣的多寡,與膚色及平常曝曬在太陽下的時間長短有關。

一般來說,膚色偏白的人,皮膚黑色素量較低,對太陽光較無抵抗力,所以易長痣;而常時間曝曬於陽光下的人,也是易長痣族群。胡倩婷表示,據臨床統計,雖然惡性黑色素瘤僅占所有皮膚癌的4%,卻造成80%以上的皮膚癌死亡率。再者,較為特別的是,東方人的惡性黑色素瘤常發生於腳掌,醫界目前尚未找出原因,如發現自己腳部有不正常增生的痣,需特別注意。

不過,對於皮膚突然增生的痣,也別太過於緊張,就正常而言,如果痣長出來,經判定為良性,多半不會病變。耕莘醫院皮膚科主任陳志剛補充說明,除非是肌膚常曬傷,超過皮膚的修復能力,在這種狀況下,原本良性的痣才可能產生病變。

慎選除痣方法 偏方傷皮膚甚至恐植皮

根據胡倩婷的統計,平均1個月為除痣而上門求診者高達200人,約一成是透過民間偏方點痣失敗後,才轉往大醫院求診,其中不乏傷口潰爛發炎的病人。
目前市面上可看到琳瑯滿目的除痣方法,像電燒、腐蝕性藥水、冷凍液態氮、雷射等。一般美容院或算命點痣攤,多半使用電燒或腐蝕性的方式來為客人除痣,這些方法易發炎留疤,甚至在進行過程,不小心傷到痣旁健康的皮膚,情況嚴重,還可能造成傷口感染潰爛。

陳志剛見過最慘的偏方除痣失敗案例是,病人就診時鼻子已潰爛到需要植皮才能復原。另外,歌手葉璦菱以前有個特殊的封號「葉左臉」,就是因為她國中去點右臉的痣失敗,妝又蓋不住,拍照時才會特別以左臉露面。看來,想除痣改運,慎選醫院和方法是首要關鍵。

雷射除痣效果佳、復原快

雖然坊間除痣方法形形色色,但據臨床經驗,醫界一致認為雷射手術時間短且消除精準、傷口恢復快、不易留下疤痕,是目前最好的除痣方式。

雷射項目多,一般醫院多使用「鉺雅克雷射」、「銣雅克雷射」、「紅寶石雷射」、「亞歷山大雷射」來為病人除痣,醫師會依痣的形狀、大小、深植皮膚的深淺度等,選擇最適合的雷射方式;而「液態氮凍療」及「二氧化碳雷射」,則為較過時的療法。

對於現前的雷射除痣技術,陳志剛表示,已能做到先將凸起的痣磨平,再進一步用雷射打掉,甚至連眉毛上的痣,都可利用手術將眉毛的毛根分離,再種回傷口,傷口復原後,將猶如「船過水無痕」般完美。可是,過大的痣,用雷射消除,效果較不好,不妨考慮直接用手術切除。

在價格方面,專業的雷射除痣手術與坊間的偏方相比,費用較高。一般雷射美容手術是依病人所需的雷射次數收費,視痣的大小而定,除一顆痣約300~1000元。各家醫院的收費方式也有所差異,例如:加收開機費、或包醫制(即一次雷射未處理完,再次雷射不需再支付雷射費用)等。

陳志剛也特別說明,雷射除痣手術是「非必要性醫療」,故健保不補助,但如果是有病變危險的惡性黑色素瘤,則不可使用雷射除痣,應直接切除,送往化驗,此情況健保則有補助。

術前與醫師溝通 術後注重傷口保養

雷射手術雖然「快、狠、準」,但如果想讓除痣達到最佳效果,術後保養也很重要。

胡倩婷提醒,雷射除痣的傷口復原期約需一周,這段期間應在傷口貼附人工皮,且避免過度曝曬陽光;每天洗完澡後換一次藥,傷口盡量不要接觸化學物質,如洗面乳、化妝品等。

倘使還需補打,至少應間隔一個月以上再施打第2次,讓皮膚有足夠的時間恢復。陳志剛也指出,通常患者希望能一次就根除痣,但就醫生的觀點,如果痣長得較深,即使小小一顆,有時也需打2~3次雷射才能清除乾淨,以免皮膚受到太大傷害;再者,分次雷射較不會留下傷疤。如果怕醫病雙方認知不同,患者最好先與醫生討論雷射的方式和次數,避免之後產生誤會。

愛美是人的天性,不論除痣是否真能改運,若能先瞭解自己身上痣的狀況,不僅為自己的健康把關,在決定除痣時,也能更準確的選擇適合的醫療方式,為人生帶來新的氣象。

感謝桃園長庚醫院美容中心主任胡倩婷、耕莘醫院皮膚科主任陳志剛審稿

新聞來源 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marticle/url/d/a/100113/38/1ypqz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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